於觀塘容鳳書牙科診所任主管的衞生署高級牙醫,於前年及去年先後兩次利用職權,以兩名公務員的名義虛假預約牙科治療,並於去年讓弟以夫名義看症,以丈夫的名義登記預約,實際是胞弟接受公務員配偶享有的免費牙科服務。
於去年11月已退休的高級牙醫,今在裁判法院認罪,辯方求情指,被告作出虛假預約並非為偷懶,只想多點時間處理行政工作,至於「認弟作夫」則只是她想親自替弟治療,但由於該診所只為公務員或其配偶服務,才做出愚蠢行為,令自己晚節不保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6日,待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,裁判官並下令被告須賠償1,430元政府損失。
被告劉詠琴(54歲),原被控5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、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以及一項串謀詐騙的的交替控罪,指她串謀劉志雄詐騙容鳳書牙科診所的職員。被告今承認兩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,以及新增的欺詐罪。
據辯方透露,被告胞弟劉志雄多年前接受私人牙醫的補牙及箍牙治療,至去年私人牙醫發現牙箍物料已爛,建議劉弟接受植牙,惟被告則認為換新的物料已可,她欲親手替胞弟治療,但由於被告當時已快要退休,而且其診所只為公務員或其配偶提供服務,於是犯案。辯方強調即使劉弟於政府牙科排期,亦有可能免費治療,被告犯案不是為錢。
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,指被告為人有誠信,被捕後已飽受困擾,希望裁判官可判社會服務令,令已退休的被告可替老人家看診。
據控方案情透露,被告於1985年入職政府,至2010年升任高級牙醫,至2013年4月任容鳳書牙科診所主管。被告於去年8月17日替丈夫預約翌日接受治療,至18日她向助理介紹該男子是其親屬,及後有職員見到有未預約的男子離開診症室,而職員亦發現被告遲遲未有登記該病人的病歷,至同月21日,被告登記病歷後,即日被廉署拘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