衞生署54歲女高級牙科醫生劉詠琴,涉於去年8月19日,虛假地表示其弟是她的丈夫而符合資格,在被告任職的觀塘容鳳書牙科診所接受免費牙科服務,並涉於前年6月5日至去年6月11日期間,先後5次在該診所有不誠實意圖欺騙而取用一部電腦。
被告早前在觀塘法院提堂時,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、一項交替性的串謀詐騙罪,及5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。案件今日再提堂,法官將案押後至8月12日開審。
控方表示,將傳召8名證人,預期審期2天,被告准繼續保釋,控方又指,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替胞弟診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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